2009年4月9日星期四

中医完美而伟大:误诊率为零,永远没有医疗事故

GReader里看到《再谈“中医误诊率为零”》,比一年多前棒棒医生写的《惊天秘密:中医误诊率为零》更实用——我是从实践经历中总结出来的~~

引用棒棒医生的第一文:目前卫生部大力支持的中医“治未病”,连病也没有,请问如何确诊?要误诊又从何误起?中医显然已到了独孤九剑的境界(风清扬的名言:“你根本并无招式,敌人如何来破?”),而西医仍停留在黑虎掏心的低档次,真不可同日而语也!东方科学意境之高,奥义之妙,令人不能不欢喜赞叹,不得不五体投地!

再引用其第二文:正如《惊》文所提,误诊在西医中是普遍存在的,据美国尸体解剖病理学统计,临床诊断误诊率高达30%以上。作为现代医学不可或缺的一个部分,事先防范和事后纠错是这种机制的两大支柱,前者以尽最大可能杜绝不规范医疗行为所导致的医疗事故为目的,后者力求以公正公平的医疗事故鉴定还医患双方以公道。(中医粉丝如果拿目前中国大陆普遍存在的医疗事故鉴定黑幕来对现代医学的这种纠错机制说二话,就好比拿极富中国特色的假A足球联赛为例子对世界足球运动说三道四,我是不屑一顾的)

续:把两个问题向全体中医提出来:
  (1)事后做技术鉴定的时候,专家委员会凭什么来判断当事中医的诊断是否有误?
  (2)不论患者是死还是活,如果当事中医一口咬定“病史上所记就是当时视诊所见、把脉所得,病情恶化是以后出现的新情况、新发展”,难道专家有特异功能来证明病史上的记载是对是错?
  我真是盼星星盼月亮般地盼望着有那么一位中医精英能够对本人的疑惑做出解答,如能如愿,我马上就给国家中医管理局写信,强烈建议成立国家中医医疗事故委员会并且极力推荐他担任主席。但是如果没有哪一位中医能够给我们这帮凡夫俗子一个像样一点的答复,我只好相信“中医误诊率为零”,并且中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在忽悠老百姓。
  中医粉丝们,你们说我这样的想法有没有道理?

两年多前CCAV的《一个生命的意外降生》(视频/文稿)这则报道出来后,我只是稍微回忆一下日常工作接触到的,就明白中医即使出错了也永远不可能有医疗事故,甚至没有医疗过失(太弱智的除外)——牠们无须为错误负责,因为没人能证明牠们的错误(奇怪,正经的医学举证责任应该是医方来证明他是对的)~~//方舟子在事发后写到了这件事,但他讲的是另一个角度//

平时接触的所有医疗纠纷,内外妇儿精神病甚至护理,就是没有中医的。理由么,就是《再谈》那文末问到的两个问题。(当然,有些仅仅涉及医疗费用审查的,我的做法是剔除昂贵的中药——因为它们总是跟在化学药品后面出现的,可以戴个重复用药的帽子,而且倒霉催的中药往往比实际起效的化学药品贵得多——剔除的理由都很充分,也很合理~~)

在本文这个标题后面,粉丝可能会觉得中医太伟大太完美了,应该鼓励大家看中医~~但是,万一,你明白的对吧——万一发生在你身上就是百分百——如果是现代医学,好歹可以申诉一下叫医院负责,如果是中医,乖乖,你自个儿吞吧~~

案例不想多说,就是方舟子后来写到的这个,我也把当时看过电视报道后写的贴过来(当时还没注册blogspot呢^_^)||因为在百度司马南吧转贴的28楼回复看到也是用这个案例~~

意料之中的《一个生命的意外降生》

Cre∫endo 2007-02-04

前天晚上扫台看到中央电视台二套的《经济与法》,这俩词的级别包含了社会万事,但节目却没多大现实意义,一贯保持着中国电视节目有头无尾的传统,和基本不发表看法的习惯。不幸的是我连头都没看到,转过来的时候已经大半集去了~~

说的是北京一中年女子为图省钱先后看了四家中医药门诊的老中医专家,进补了大半年调理更年期内分泌的汤汤药药,最后竟然扑通生了个孩子出来。前不久看新闻,一个德国医生因为给人避孕失败被判偿付人家孩子十八年的生活费,而这个在四名中医手下被判断为不存在的孩子,不仅没获得任何补偿,甚至差点被国家抛弃。

那些出来辩解的中医真是有喜剧演员的天赋,而愣头法院经过“深入地调查”,大大方方地依据“常人的经验”做出了诊断,噢不,审判——该女士没诊断出自己怀孕导致中医们没诊断出她怀孕,应自己负责。虽然节目理所当然地因为时间原因戛然而止,也没看到计生委和中医们有没有在法院后头笑,但从主持人含含糊糊的“结束语”中猜测,这小孩最终成为撒旦的可能性很大。

女士的主诉是一年内父母相继去世,感觉心慌、劳累,脾气暴躁,乳房胀痛,停经n月,后来出现头疼、浮肿等,节目中给出的中医诊断是更年期内分泌紊乱,肾亏气滞,于是调理,于是进补,唯一对症不对本的是吃了些利水消肿的方子。虽然我在三级乙等医院内科实习的时候经常翘班跑去手术室,产科实习期都躲在妇科手术室助手,但结合下节目名称都想得到妊高症——当时我们接了这么一个孕妇,还吓得赶紧送上海市红房子呢,但这位女士竟然就给人家这么一路调理过来了,看来中医对付起这种高危病例来还挺有能耐~~

她说每次问有否怀孕,医生都是重新搭搭脉就否定了,最后法院的意思是医生没记录这回事,所以只能认为是她没有问。哈搞笑!虽然我经常拒绝帮带教写病程,但印象中门诊病历在记录的时候只会诊断“有”,不会诊断“无”的,倒是病房里面病程录有要求写“鉴别诊断”,如果不写算是医生的失职。从民事的角度讲,满女士主张她问过怀孕的事应该她举证,但医疗纠纷这里不应该是医生举证来证明她们经过鉴别诊断排除过什么么?那位油光满面的老太太大夫也说了,“滑脉”可能是除怀孕外的多种疾病表现,那她为什么就说是肾亏而不是其它,难道脉象结合一下患者主诉就可以确诊啦?

油光大夫说满女士没要求诊断怀孕,所以她没这个义务,那么你检查人家打球摔伤肩膀脱臼的时候不巧看到锁骨上淋巴结可以当作没看见么?哎,以后看病的人注意了,别怕磨时间,一定要求大夫给诊断全咯,什么垂体瘤、宫外孕、前列腺炎统统排除个遍,或者要叫医生送一本人类疾病大全并在上面签字:“经本医生确诊,该患者除了×××等疾病外未患本《大全》所记载的其它疾病”,以保万一诊疗出错,要打医疗官司的时候能钉死医生的嘴巴?

据油光大夫回忆,按孩子出生日期推算,满女士来看病的时候有五、六个月身孕了,却没有说过她有什么腹部感觉。人家来看你妇科+内科专家,就算是哑巴你也得给人家诊断诊断吧?难不成患者把什么病都给你预诊好了才能保证你不漏诊啊?我倒是记起前年我校的缓考风波,一百多同学背着书上的“临床表现”去门诊搞到病假条(当然主要是坐诊的师兄师姐体谅你们能背得那么熟啦),从发烧感冒、头晕腹泻到吐血抽筋,病症之多,批准缓考的老师至今还津津乐道。如果我当时那些同学跑去大夫您那看病,不知道能吃到几斤补药啊~~

至于栽赃人家刻意隐瞒大夫就是想偷偷生下这个孩子,从节目里看似乎得到法院默许,也真是荒唐。就这么一个穷得不敢上医院看病的家庭,养着一个将要进入大大大大学的女儿,还能瞅准了中医没本事诊断举报出来,冒着生命危险“偷偷”生个娃然后大摇大摆地去报户口,该不是限制行为能力的逃患吧?

幸好中国不是判例法(所以撒贝宁可以报导着一个判决保险公司霸王条款胜诉的案子,呼吁保险公司提高社会责任感),否则“苟生病,毋宁死”啊~

另:既然计生委现在横刀立马,那么干脆把这小孩拖出去“计划”掉算了,省得以后不小心成为黑社会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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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8日星期三

孕妇还用不用抗生素?

  很奇怪,刚刚说了滥用抗生素不对,报纸上就有叫苦的:《孕妇使用抗生素,说明书和医生,听谁的?》

稍微瞥了一眼,大概是药厂图便宜卸责任,抗生素那么多种,几乎都标注“孕妇忌/禁用”,也不管这个药是不是孕妇可以使用的,这显然是陷医生于不义——不开抗生素、感染升级危害母子生命;开抗生素没出问题也罢,一旦出问题责任全担。

这样的结果显然不对。如果食品厂以“老人禁服”来规避一些风险的话,消费者/市场会教训它,但药厂以“孕妇忌/禁用”来规避风险,患者是不敢教训它的。这时候就该问,谁同意药厂这么写说明书的?

回看贵国的许多药物说明书,里面那些词句到底有没有实验依据?如果有,药厂该不该负什么责任应该也会一清二楚;如果没有,我们的监管部门又中国特色了~~

附:孕妇可以使用青霉素注射吗?抗生素对孕妇及胎儿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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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用抗生素的选择http://www.laian.gov.cn/dt2111111692.asp?DocID=2111127689

  孕妇作为特殊的人群,其用药受到特别的关注。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胎儿的致畸情况,将药物对胎儿的危害程度分为A、B、C、D、X五个等级。

  A级: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中未见到对胎儿危害的迹象(并且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可能对胎儿的影响甚微。
  B级:在动物繁殖期研究中(并未进行孕妇的对照研究),未见到对胎儿的影响。在动物繁殖性研究中表现有副作用,这些副作用并未在妊娠3个月的妇女得到证实(也没有对其后6个月的危害性的证据)。
  C级:在动物的研究中证明它对胎儿的副作用(致畸或杀死胚胎),但并未在对照组的妇女进行研究,或没有在妇女和动物并行地进行研究。本类药物只有在权衡了对孕妇的好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之后方可应用。
  D级:有对胎儿危害性的明确证据,尽管有危害性,但孕妇用药后有绝对的好处(例如孕妇受到死亡的威胁或患有严重的疾病需用它,而用其它药物虽安全但无效)。
   X级;在动物或人的研究表明它可使胎儿异常。或根据经验认为在人和动物是有危害的。在孕妇应用这类药物显然是无意的。本类药物禁用于妊娠或将妊娠的患者。

  根据以上美国FDA的妊娠期药物安全性的等级,将部分抗生素分类如下:
  A级:无。
  B级: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安曲南、美罗培南、厄他培南、红霉素、阿奇霉素、克林霉素、磷霉素、两性霉素B、特比萘芬、利福布丁、乙胺丁醇、甲硝唑、呋喃妥因。
  C级:亚胺培南—西司他丁、螺旋霉素、克拉霉素、氯霉素、万古霉素、磺胺—甲氧苄啶、氟喹诺同酮类、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氟胞嘧啶、利奈唑胺、唑类抗菌药。
  D级: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妥布霉素。
  X级:利巴韦林、乙硫异烟胺。

  由于抗生素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孕妇在妊娠过程中一定要谨慎选择抗生素。临床上一般把孕期用抗生素分为可以用、慎用和禁用三大类。
  1.孕期可以选用的抗生素
  1.1青霉素类、头孢菌素类
此类抗生素的作用原理是阻碍细菌细胞壁的合成,而哺乳类动物无细胞壁,所以不致胎儿畸形,且对人体的副作用小。
  1.2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该类抗生素为抑菌剂,对一般的呼吸道感染以及支原体、衣原体、弓形体等有效,且毒性低、变态反应小,是孕期可安全使用的抗生素。
  2.孕期需慎用的抗生素
  2.1甲硝唑过去认为孕期应尽量避免使用,现被美国FDA归为B类孕期用药,不增加胎儿致畸的危险性,孕妇可以使用,但妊娠头3个月尽量避免使用。
  2.2局部用真菌药,如克霉唑栓、咪康唑栓,最好不要在孕期头3个月内阴道使用,因为这时胚胎还未发育完全,阴道塞药容易引起流产,妊娠后期使用比较安全。
  3.孕期需禁用的抗生素
  3.1氨基糖苷类抗生素有耳、肾毒性,会引起新生儿听力障碍。
  3.2氯霉素可通过胎盘在体内蓄积,会引起新生儿呼吸不全、全身发青、腹胀等为特征的“灰婴综合征”。
  3.3磺胺类药可造成新生儿核黄疸。
  3.4四环素可影响胎儿骨骼发育不良及导致牙齿变灰变黄(俗称“四环素牙”)。
  3.5喹诺酮类抗生素可引起年幼动物关节病变并影响软骨发育。
  3.6口服抗真菌药物,如酮康唑、斯皮仁诺等经动物实验有致畸作用,故孕妇禁用口服抗真菌药。

  孕妇选择抗生素时,应权衡利弊,根据感染的程度、不同的妊娠期,合理选择抗生素的用量和持续时间,并在应用药物前仔细阅读药品的说明书,以说明书记载为依据,尽量把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确保母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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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6日星期一

我又BRT(不认同)了-_-b

今天出行想到的,BRT即使很方便,但其中不乏相矛盾的东西,而且这些不可能同时回答“好”的东西理论上应该牵扯出许多严重的责任。
  • 这种窄高架建在路的外侧或者与主干道平行的辅路上,我觉得有以下好处:
      1、合理利用空间,把主干道上空较大的空间留着以后用,也免得交通撑不住的时候需要大肆拆迁才能建设新的宽敞高架
      2、同样现在的电梯,可以都整合到一起,也不会折腾人家瞎跑30多米
      3、由于不是悬在道路中间,候车楼的设计可以更宽敞、合理,也可以吸引更多的小店铺入驻
      4、没想到有更多的坏处~~
  • 貌似12米的现行brt车辆,经常是拥挤不堪的。我一直记忆深刻的是当初论证不建设轻轨的理由之一就是怕人流量不够,现在看么,好像忒不负责任~~(ps:也没见到人流量的公开数据,内部应该有吧?都是电子计费的,应该非常容易统计)
      不做轻轨也罢,为什么不是18米长车?这些12米的如果是旧的也就罢了,还算节约,偏偏像是新买的。那又是谁负责的?
  • 有人说到一个新的看法,说这个瘦高架虽然尽量拉直了,但有些地方还是弯多,18米的两节长车恐有危险。那么,我记得当初,也是当初,在建设brt的时候说了,这个高架将来是可以升级成轻轨的——轻轨恐怕有2~3个两节甚至是更长的吧~~
好吧,都是上午在公交车上想到的,现在忘记了-_-b 我只是提出这些想法,涉及n多学科的知识我是一窍不通,但是从没有人质疑或者解释(别提担责了),我就觉得不对头——不能每个人都那个老太婆吧?

意外发现一个论坛:厦门市民与公交 上面有的意见还是有用的,但冷清不是一点点,许多数据也是古董~~

[我的拍摄广告]:BRT上的报纸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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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图调戏诈骗电话未遂

下午接到一个电话,号码是0196852201。接起来一听,乐了^_^ 俺终于接到诈骗电话了,开天辟地头一遭啊~~

一阵录音,大概是说你电话欠费三千多元(他们也不多录几个版本,报纸上都说了三千多的是骗子@@),不交的话三小时后停机。还好不长,很快就到了最后——按“9”转人工服务~~

短短的乐曲过后,没有报工号,直接一个女声问“谁打我电话?有什么事吗?”

我一愣:“不是你打我电话吗?”

结果,那丫头挂了-_-||

靠!我真没反应过来@@

我还想订个ATM鸡、白斩鸡什么的呢!!

我承认我太贪吃了,一点也不虔诚,应该表现出心花怒放急火攻心的样子……


延伸阅读:厦门类似的案件,就在前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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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2日星期四

习惯自作聪明,抗生素滥用也有患者的责任

“美国枪支容易买得到,抗生素很难买得到,而中国恰好相反。”

昨天的日报有个小豆腐块(大概是回复读者那样的栏目)说到一件事,某小儿流涕,被开了百来元的“贵的”抗生素,读者很愤怒,报纸联系有关部门后答复“医院药品价格属正常范围”,于是只有安抚没有说法。
  要我说,才百来块钱算便宜你了,再给你开些滋啊润啊祛啥温啥的中药少说再得加上百元,再又改开个上千元的高级抗生素,保证吓得你把鼻涕吃回去~~

这里,医方的错误懒得再说,另外的,显然不能因为贵国喜欢说“因为还没有这方面的相关法律”就无视有关部门的推脱。但事物的另一方面——患方,也是有责任的。

没有人会要求患者懂得疾病的知识,如果患者都懂了就只要护士不用医生了~~但一些常识,作为生活常识而不是医学基础知识,患者应该勉强懂一点,不仅为了省钱,更为了健康,甚至——为了性命——是的,这些常识可以救命。

关于贵国滥用抗生素的文章比比皆是,ccav都出了报道,我以前也转过发过一些,在看了Jason写的关于女儿感冒的文章后,我觉得应该骂一骂我们作为目前或将来的患方了~~

在讲到医患关系的时候,必然扯到双方的互动——说难听点就是互相拉扯着滚落山崖。

  • 抗生素见效快
  • 越贵越好、越新越高级越好
  • 剂量多少自己选择、不起效就加量、一见效即停药
  • 周围有人感冒自己就吃点预防~~没这么紧张?那么,自己刚有点小症状就“预防性”地吃药
以上这些,只要你想到并且做到了,那么,即使应该怪罪开药的医生(有时候不是医生),作为患者(甚至还没成为患者)本身也是应该承担责任的。

是的,双方都有责任,甚至三方(医患加上监管)都有责任,但在贵国有关部门基本无责的情况下,我认为患方的责任更大:

类似这样的想法驱使着患方盲目又自信地向医生施加压力——给我开药,而且得开我想要的药!医生不照做的话,如果照着病情开药会被怀疑吓唬病人赚钱,如果照着病情不开药会被认为对患者不负责随便打发人。

对于有上述想法的患方,基于对QGGG的怀念,我只想说,如果不放弃你的想法的话,早点去死对我们大家都有利

  “我們從小受到的教育,以為所有的疾病都是由細菌引起的,把衛生和無菌等同看待,這實在是一個極大的錯誤。

  20世紀40年代,抗微生物的化學藥物和抗生素剛問世,立即獲得巨大的成功,不僅挽救無數的生命,而且也影響人們對疾病和健康的理解。藥物賦予醫生操縱生死的權力,使疾病轉變為健康,恐懼轉變為希望,悲哀轉變為快樂,使垂死的人,充滿了對生命的憧憬。
  抗生素產生的奇蹟,使富有學識和經驗的醫生也認為,即使多用一些,也不是一個問題。畢竟隨意開出的處方,一般也不會立即使病人發生危險。至於一些不學無術的醫生,更是把抗生素當做萬靈藥。
  在抗生素可能造成的各種副作用中,毒性影響也許是最小的,主要的副作用是隱匿的,不僅威脅個人生命,而且威脅公眾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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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搜索中发现,有不少家伙借着反滥用抗生素的名义推销中药,滚一边去!

不负责任地说,只用中药的病,基本上是不需用药的~~同义地,当一种病被宣称无药可医,中医可以治疗的情况时,要么是绝症要么又是不需用药(就会好)的~~再同义,治疗中搭配中药的,效果一般更差,如果没差,那一定是药量被增加了——那将导致肝肾负担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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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怎么办?多喝水,然后听天由命^_^

噢,还是听jason的:“如果需要集中精力做事,可以吃些对症的感冒药,消除或缓解症状,以便于处理事情;如果可以休息,自然不用吃药,多喝水,睡觉、休息就行了。”

ps:同义地,近视,如果舍不得换工作、工作又迫切需要,手术;否则,听天由命~~(具体自搜新语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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