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你那样还想招高水平校医?
昨天的《今日说法》还没进入“往期内容”,正在玩魔方中,没注意看片头,好像是叫“寄宿生的困惑”。
说的是公主岭市某寄宿学校的学生,连续发热几天(经校医喂药无效)后才联系到家长(校方说联系不上),急送医院抢救花费巨大险些丧命,最后家校双方要协商分摊医药费的事。
具体不详,不过想到一些东西。
- 法律砖家一张口就是校医误诊怎样怎样的,你丫凭什么说是误诊?一个发热,给喂药了,她不好有什么办法?在一个“误诊”的前提下讨论校方应该承担的责任,这也太不公平了~~法律砖家毕竟不是医学砖家,有否存在误诊也不是你说了算的。在类似这样的案件中,法官与律师基本上是无用的,医学砖家证人才是决定责任分摊的主要因素。可惜了……(cres无端怀疑是有感染,而且可能败血症也就是导致最后的休克,校方的责任并没有砖家说的那么高)
- 想到去年招聘校医的时候简章说,要求多高多高什么医院什么经验什么水平,统统都是屁话!全中国有哪几所学校有校医院?不管有没有校医院,你哪怕寒碜的门诊,设备资源条件又如何?就我们大学时候把已经规模相当于地级医院的校医院当购药超市而言(当然我们也是翻书搜网后才去找处方开的),不可能有拥有简章上面要求的高水平医生愿意到这种地方浪费自己的能力,这对社会人力资源来说也是巨大的浪费。
- 旁白有说到这样的问题来源于生源的减少,“公主岭市每年合并、减少掉30所中小学”~~哼,计划生育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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