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特涩的法系
近几年多了一些号称打公益官司的人,也得到了一些所谓的公益判例,但我们的社会并没有因此改变多少,毕竟还不是一个靠法律说话的地方~~
写着说着我们是大陆法系结合英美法系的先进的综合性法系,但实际上两者的优点都给刨去了一大半,综合倒是综合了,先进倒像是负先进了……
公益判例的出现并没有效力,当你要引用此判例的时候,对方和法官会说,我们不是英美法系,只能一案一判~~而你想等到依据此判例而添加修订的新法律条文出台,那又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就算出台了以后,对方还可以拿出所谓“惯例法”的招数,然后以倾向神秘力量的方式让你不了了之~~
骑墙的结果就是梨花伤(那天不知道在那看到的,娃哈哈,什么十大网络人物之类的,自己理解自己理解^_^),可惜每次被逼上墙头的都是我们@@
0 只草泥马: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