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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7月30日星期四

开胸验肺?没舆论煽动你挺尸验肺都没用!

附:矽肺Ⅲ期依、肺功能状态和血氧含量对应职工工伤残疾标准的1~3级(参:《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GB/T16180-2006》)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矽肺(尘肺)与肺结核的关系

张海超“开胸验肺”之后,事件一如贵国特色地顺利,顺利到张海超都得说请不要特事特办、不要为了我一个人办案、希望再走一遍程序之类的话。(4天时间可以把一个曾经有严重争议的案子鉴定出来,超程序的神速!)

是啊,贵国引以为傲的法律制度不就是这样么,不想办能拖死你,想办嘞立马就办死你~

关于开刀验制度,讨论的很多,当然也就那样——贵国最终谈到制度的,似乎都得废了重写……

这件事,如果不是舆论炒作,把卫生部拖下水,张海超就是“挺尸验肺”都没用!要没有职业病防治所的头家向下甩刀子,郑州职防所的同志们完全还是有权力(还是依法的)拒绝“开胸验肺”的高级医师的诊断的——毕竟他们在现实中只需要对头家负责,可以藐视其余一切权威,当然更可以藐视他们的服务对象——职业病的疑似患者。

草草处理了几个人,尤其那个注销矽肺鉴定资格的,我都怀疑这是编出来的证——职业病鉴定资格会具体分到每个病种?如果有分这么细,算我孤陋寡闻……

殃视流的媒体在所有的有头无尾的节目中,最后总会来一句总结,希望基层醒悟?期待上头醒悟?幻想法制进步?呵呵,别忘了生物都是自私的,没有约束的个体为己牟利是天经地义的,会“醒悟”、“良心发现”的生物是意外~至于法律、制度这些东西,且说牠们不想改,就是改了,难道一定会往好的改

期待是不现实的,幻想是不实际的,等丁肇中的四弟来也不济事,那我们需要什么?等待叶利钦或者一些古代的人物?先分一点注意力帮助舆论的宣传吧,别局限在一个人,没被关注的受害者还数不清呢~~

//前年接到一个矽肺Ⅲ期的案子,当时他已经有中度的低氧血症了,现在人也不知道怎么样了,记得他找了报社没人理睬……

不是我们关注@amoiist 有错,而是之前被抓捕的那些人我们为什么没关注?我们凭什么选择过滤?

//想多了……在这些弱势的时候,我们迫切地需要舆论,而在傻逼媒体挑拨医患等关系的时候,我们迫切地需要反对舆论。诶,煽动啊煽动,群体无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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