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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7日星期三

定义一下“苦的往事”

现在足以炫耀却不愿再走一次的经历。

首先是值得炫耀,不然闷肚子里没人知道也就无所谓定义。
其次是苦的程度,得达到不堪回首的地步,不然不够格。
也就是,可以再说但不敢再做~~

鉴于经常听老一辈的说往事,有些水分在里面~~

hehehe:
苦到极致的往事,是连说都不愿意说,想都不敢去想的往事。
所以有些人就选择了“失忆”,让自己忘掉痛苦。也算是是身体的自我保护。。。
能说出来给人听的“苦的往事”,除了“值得炫耀和苦到一定程度”,还得满足1、肉体上可以很苦很苦,但精神上只能苦到某一程度,再多的话一触及就要无比心痛,就不愿意说了;2、这种苦不是由于自己不好而造成的,要么冤假错案,要么是社会使然,不然也不好意思说啊。。。
Cre∫endo:
嗯,你那个不止是苦,那都残酷(惨苦)了
哈哈
机智豆:
苦到极致的往事,是连说都不愿意说,想都不敢去想的往事。
但是过段时间回头看看,也许就会觉得也不是太苦了
dkaa:
自己非要去追求的苦,那是自作孽,不可活,如是为了荣耀为了追忆,那就该拿出英雄主义的气魄来,星传里看到一句话“Your son is a hero, he pays but never asks for back." ,感动良久。
别人强加的苦,倘若并非自己的错,倒是可以苦中作乐,自我开解,当成一种人生经历和考验,如能坦然走过,当然值得炫耀,有什么可不堪回首的?
随便说的
相同命题,各人异解,知人论事,情由境升

smartcontrol:
一种资本,但不愿再次经历

0 只草泥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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